个人养老金政策宣讲走进华农

来源单位及审核人:财务处  郭迪杰编辑:李彦华审核发布:曾子焉 发布时间:2024-04-28

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以及省委领导指示精神,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落实,使广大教职工及时充分地了解个人养老金政策,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合省税务局、金融机构于4月25日下午到我校举办专场宣讲会。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郭伍毅、副校长钟强出席会议。

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郭伍毅致辞

 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民生保障改革,是养老体系的第三支柱。目前,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自愿参加,缴纳金额最高不超过1.2万/年,可按月、分次或按年缴存。个人养老金封闭运行,除特殊情形不得提前支取。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、出国(境)定居等可领取。个人向养老金账户缴存的金额可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据实扣除,购买的人员可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、理财产品、商业养老保险、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每年最高减税5400元。

  此次宣讲活动不仅是省社保局深入基层、服务群众的惠民行动,更体现了省社保局对我校社保工作的高度重视,有助于学校教职工积极参加并享受国家最新的个人养老金政策红利。

  省税务局、有关金融机构、我校各二级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代表近百余人参加会议。


文/财务处 图/李彦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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